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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文化研究)谭德贵:《周易》认识论思想研究

东岳论丛.[收稿日期]2004-03-09[作者简介]谭德贵(1964-),男,山东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齐鲁文化研究】《周易》认识论思想研究(山东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山东济南要]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源头活水”的《周易》,有着丰富的认识论思想。从根本上讲,《周易》强调可知论,因而主体就可以认识三才(天地人)的所有发展规律。但是,在《易传》的作者看来,由于各种情况的影响,认识主体在先天上是不平等的,圣人可以通晓宇宙的所有发展规律,作为一般君子只要依照《易传》提出的四种“圣人之道”就可以了,而被统治阶级则基本被排除在认识主体之外。在此基础上,它所阐述的几种认识方式、实践观、真理观,虽然很深刻,但却充满贵族气息,并由此导致了真理问题上的绝对化、教条化,是典型的圣人崇拜,这种思想与《易传》的其他思想一脉相承,成为中国专制文化的根本理论基础。[中图分类号]B221[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1003--0127-06任何一种思想体系,必然涉及到认识问题,不管这种认识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是人为的还是上帝赋予的,没有对宇宙的认识,理论的展开就是不可能的。

作为“群经之首”的《周易》,里面同样包含了丰富的认识论,“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依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立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在认识论方面,《周易》的术语不是“认识”而是“知”,因此,这种认识论也可以叫做“知论”。而在《周易》中有两个互相对立统一的含义:其一是作为动词的“知”、“认知”;其二是作为名词的“知”,即知识或认知成果的积累,《系辞传》称之为“知以藏往”;二者结合为一,便构成哲学上通常所说的认识论—知论。一、认识的主客体问题从逻辑上讲,认识首先面临的是对象问题,用当代哲学语言来说就是客体问题。《周易》是几千年前的著作,当然不可能明确提出上述概念和命题,但其思想还是很明确的,“夫《易》何谓者也?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也。是故圣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业,以断天下之疑。”“《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地道焉,有人道焉。”也就是说,《周易》所设定的认识客体,既不是什么超自然的存在(神、鬼、上帝),也不是什么纯粹精神(绝对理念),而是天地人三才之道,即自然、社会、人类思维本身,其目的是通过这种认识达到对宇宙规律的把握。

文献综述和论文的区别联系_曾仕强论易经智慧_易经与认识论的联系与区别

这是一种伟大的思想,是一种彻底的唯物主义,如果照此发展下去,肯定会产生现代科学。但是,《周易》原本非常伟大的一些思想,都因为罩上了圣人崇拜的阴影,而导致了许多严重后果。任何认识都是特定主体的认识,没有主体的天赋认识是不存在的。认识的差异除了客体的差异外,便是认识主体和认识方法的差异。从逻辑上讲,认识主体应该是平等地面对客体,这是现代认识论的“题中应有之意”。也就是说,只要具备正常的生理和心理素质,每一主体都可以达到对客体的认识,其差异只是表现在主体文化背景、认知能力的不同,更通俗地讲,任何主体都没有任何先验的优势。但是《易传》正好反对这一观点,它认为认识主体是先天不平等的,在《易传》看来,认识主体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圣人、君子、小人,“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的《易传》易经与认识论的联系与区别,理所当然地把“小人”(不管是指道德低下者还是一般体力劳动者)排除在认识主体之外,孔子后来讲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句话的理论基础就在于“小人”的非主体性。既然“小人”被彻底斩断了同宇宙本质的直接联系,他就只有“沐浴圣恩”被动地接受圣人的一切真理。而对于君子来说,其作为认识主体的资格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问题的焦点在于:君子是否具备自我独立认识宇宙的本质的资格与能力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君子的自身认识能力还达不到对宇宙本质的全面认识与科学把握,只有天生睿智的圣人才能真正掌握并彻底穷尽宇宙的基本规律。

所以,一般君子只要以《周易》为百科全书,就可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因为《周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如此就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这样的理论必然带来以下后果。其一,认识主体的不平等。从根本上讲,在认识客体面前,主体应该是平等的,不管是圣人、君子还是小人,如果从一开始就处于一种不平等,这种认识论就是贵族认识论。这种理论的影响是很恶劣的:中国文化之所以几千年来一直被圣人的阴影所笼罩,最初的理论原因正在于这种先天的主体不平等;因为这种不平等,“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其他人就更没有任何权利来研究自然的发展规律,所以,中国文化只有技术而没有科学理论;社会领域也是如此,圣人已穷尽三才之道,岂容他人置喙?“天不变,道亦不变,祖宗之法不可变”,说到底,圣人之理不可变。所以,自古以来,中国文化的代表—知识分子的主要任务就是“六经注我,我注六经”,再不就是按照圣人的要求“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因此,梁漱溟先生才说,中国文化不是发展慢,而是走错了方向,根本走不到现代化;如果没有强大的外来文化的冲击,中国恐怕永远走不出封建的阴其二,认识结果因人而异。

由于把小人划在认识主体之外,即是说,把是否具备崇高道德修养以及是否具备统治权利作为是否具备认识主体资格的先决条件,因而从根本上把认识问题变成了道德问题,使一种本来可以带来全面科学发展的认识论,变成了一种道德人本主义修养论、阶级认识论,这必然造成认识内容的道德化、阶级化。一方面,使得人们在判断一种学说是否为科学的时候,不是从是否揭示了宇宙的本质出发来判断易经与认识论的联系与区别,而是首先从主体的道德性和阶级性出发。从道德性出发,使得真理打上了道德的烙印,以至于我们的古人对待道德品质败坏却又提出了科学学说的人,在多数情况下采取了一棍子打死的方法,而不是首先考察这种理论是否具备科学性,这样一来,真理的客观性何在?另一方面,主体的阶级化、贵族化所造成的把普通劳动者排除在认识主体之外,其直接后果是把劳动人民所从事的生产实践排除在认识内容之外,而没有对生产实践的认识,对社会的根本认识就是不可能的。二、认知方式问题从认知的前提讲,《周易》反对生而知之,提倡学而知之,认为一切知识是通过一定的认识过程得来的。那么,认知方式有几种?与一般认识论不同,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观象认知方式、占卜认知方式、感悟认知方式。(一)观象认知方式。

这种认知方式与平常我们所接受的认识论大同小异,一般也分两个过程: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周易》是把观、察、见归于感性认知方式,把思、意、言归于理性认识,最后形成知,这是一个完整的认知过程。首先,我们看作为感性认知方式的观、察、见。观。观是认知宇宙的第一道程序,是认知过程的开始,是认知主体以客观的宇宙万物(天地人三才)为观的对象,而不是观神、观精神,因此,这个观就是一种真正彻底的唯物的观。观事物的变化,不是平面地、孤立地观,而是全方位、多角度、运动性地观,“观变于阴阳”等等,这是一种辩证观。在《易传》中,作者根据《观东岳论丛2004.3喁若,下观而化也。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初六,童观,小人无咎,君子咎。六二,闺观,利女贞。” 这些不同之观,有正确与错误、成熟与幼稚、广义与狭隘之分,只有中正之观才最正确。 察。观还只是一种初步的认知,要使认知进一步深入,还必须进到察的程度,“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 人文,以化成天下。” 这里的“察”有以感官与体验二者相结合的意思。因为,仅仅“观”,尚不足以辨“时”之变化,只有进一步“察”,才可以“观察”到时间的变化。 见。

“观”与“察”只是第一步,属于真正的感性认知,要实现感性认知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必须有一个既 有感性特点、又有理性特点的中介状态,这个状态就是“见”,“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 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这里的“见”可以是“想见”、“想象”的三才的象,也可以是一种通过抽象的归纳法,从特殊的天地感、人心感中,概括出的万物之情。这里已有一个由低到高的发展过程,虽然没有明 确加以论述,但其基本思想已很成熟。 其次,我们再研究作为理性认识的“思、意、言”。 “思”,在《周易》中有两方面的含义:第一种含义是指人的日常生活思维,第二种含义指认识论中所讲的 理性认识活动。“作《易》者,其知盗乎?《易》曰,‘负且乘,致寇至’,负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 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盗思夺之矣;上慢下暴,盗思伐也。” 这里的“思”还只是停留在日常生活中,没有上升到理性思维的高度,而真正具备理性思维特征的“思”,有两处论述:其一与“为”相对应,其二与“虑”相对 应。“《易》无思也,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天下何思何虑?天下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 这里一方面把“思”与“为”看成是两个过程,蕴涵了由认识到实践的飞跃的思想;另一方面,《周易》又把理性思维进一步深化,不仅要“思”,更要“虑”,即多层次、多方位的思维,此即“一致而百虑”,也是后代“深 思熟虑”的根源所在。

“意”,这是《周易》的一个特殊概念,是与“象”与“言”密不可分的一种认知活动。按照《周易》的理解, “象”是指客观存在、可以感知的现象或形象,是认识论的基础;“意”则与之相对应,指人观象而形成的对宇宙 本质的理解,也就是形成的主观的意识或对事物所具有的“意义”的把握。“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 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 这里存在一个问题:“立象以尽意”是先有“意”还是先有“象”?这里的“象”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上述引文中的“象”是意象,并不是宇宙的直接形象,但是《周易》是以客观存在的“象”为基础,“立象”就是客观之 象的主观表达形式。“象”是具体的,而“意”只是认识主体对“象”的理解与把握,必须在象的基础上才能产生 意。《周易》关于“象”与“意”的论述,体现了认识从“象”到“意”,再由“意”到“象”的反复运动的辩证法思想, 符合认识活动从客观形象到主观形象、从具体到抽象、从抽象再到具体的发展过程,对于后来中国文化的“意 境”理论的形成,起到了根本性作用。 “言”,《周易》一书对“言”阐释了三方面的内容:言的产生、言的内容、言的形式。

“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 恶也;言天下之至动,而不可乱也。拟之而后言,议之而后动,拟议以成其变化。” 拟是模拟、比拟,言是用语言表达。拟是模拟、比拟八卦之象而产生的,进一步讲就是模拟自然之象,因此,语言实际上是对宇宙万物 的一种表达。“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八卦以象告,爻彖以情言”,“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神也者,妙万 物而为言者也。” 也就是说,言的客观基础是宇宙,但言又不是宇宙的直接表达,而是“情”与“意”的表述。(二)占卜认识方式。从一般的划分看,人类的认识方式大致包括三种:日常生活认识方式、现代科学认 识方式、神秘认识方式。前两种认识方式为我们所熟知,而对于神秘认识方式,则一直被学界忽略甚至否定。 什么是神秘认识方式?我认为它包括两种形式—推理性认识方式与非推理性认识方式。非推理性认识方式 是指先知对事物发展的预测,它不需要任何推理程序。《周易》的占卜认识方式属于推理式认识方式,它没有 任何神性因素在内,只不过这种推理方式与其它两种认识方式完全不一样。首先,其它认识方式都是主体通